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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新证工作通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0年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10]27号)文件精神,定于2010年8月2日起在博州范围内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换证时间及范围

  博州辖区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于2010年8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依据换证有关规定完成换发新证相关工作,过期未换证者,责任自负。

  二、 换证条件

  (一)持有博州辖区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持证人员应参加历年继续教育。

  三、换证流程

  (一)换证申请人登录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web/xjft/hjgl),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换证申请表,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换证申请人应持换证申请表、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附复印件)、工作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历年继续教育证明、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珠算等级者还应携带相关证书(附复印件)、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信息审核。

  注:申请人暂时无工作单位的,需由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申请人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在本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三)交还原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新会计从业资格证。

  换证期间如有疑问请登录博州财政网boz./web/bozft/tzgg/index1.htm参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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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21:40:3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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