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征管法纳税争议应先复议后缴税
6月7日起,《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个月。昨天(30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税收征管法》修改专家研讨会举行。多位专家建议,应降低现行罚款和滞纳金水平,将纳税争议解决模式改为可以先复议后缴税。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先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换言之只有先交钱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才能起诉。这种双重前置的制度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应当取消缴纳税款前置的规定。在条件进一步成熟时,可进一步取消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前提条件的现行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也表示,《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应取消所谓先交税才能取得申请复议和诉讼的限制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应该严格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把征税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万甫向记者表示,更加注重对于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是包括这次《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在内,有关部门今后应进一步予以关注的重要工作。
对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先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即纳税人只有先缴纳税款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才能起诉的这种双重前置的制度,今后确实应该有所调整,这也是我国税收征管政策需要更加人性化,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利的一个方向。
不过,在这次国务院法制办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征求意见的稿件中,并未涉及专家提出的行政复议程序修改问题。因此专家这一修改意见能否实现,还需在7月7日征求意见结束后,有关各方综合评价后才能确定。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利益博弈空间大 (2013-06-21 10:31:41) |
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 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博弈空间大 (2013-06-20 15:50:38) |
税收征管法再掀波澜程序法艰难修订路 (2013-06-18 11:02:24) |
税收征管法将修 向个人“面对面”税渐近 (2013-06-14 09:40:33) |
税收征管法过渡性小修订 富人强制征税前提不明 (2013-06-09 09:39:45) |
税收征管法重新修订因个税问题遇阻 (2013-05-28 09:17:46) |
税收征管法修订绕行个人财产信息共享 (2013-05-27 10:02:40) |
财经委:做好征管法修改和单行税法立法工作 (2013-03-18 09:24:54) |
营改增拟扩大试点税收征管法应尽快修订 (2013-03-18 09:20:21) |
尽快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将成两会热点 (2009-04-08 16:4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