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专业方向院校将推行教授互访
简介:教授互访的选派时间为1个学期,主要工作集中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6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和科研,以及学术交流等活动。
我国CPA(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间将推行教授互访制度。业内人士评价指出,此举将实现优秀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间教授互访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互访教授的选派时间为1个学期;教授互访期间的工作应主要集中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6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和科研,以及学术交流等活动。各院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以结对子形式互派教授,还是单方向派出或接收互访教授。
按照规定,互访教授的选派应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已取得一定成果;二是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和学位,或者聘任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某一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3年以上;三是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互访教授的教学方式将采取示范性教学、网络教学、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等形式。互访期间,互访教授应到接收院校就1门专业方向核心课程进行示范性教学,至少完成其规定的最低课时标准的教学工作量。院校间相互提供1门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的在线教学或网络教学课件,供学生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学习。互访教授应到接收院校开设至少3次以上的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课程相关的专题讲座。互访教授参与接收院校组织开展的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关的至少3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
教授互访工作将本着“中注协推动,院校间自愿结合”的原则推进。中注协将帮助建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对优秀教学资源的需求和供给信息平台,支持互访教授参与接收院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鼓励加强院校间的学术交流,并以此带动和促进相关专业的发展。院校间自愿结合,择优选定互访教授,并将其互访期间的工作纳入本校的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当中。
按照要求,派出院校应对接收院校通报的互访教授在互访期间的教学情况、教学效果及评价结果予以认可,并把互访教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纳入其工作量计算和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中注协将把教授互访工作纳入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当中,对互访工作进行适时跟踪、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互访结束时,中注协将对接收院校上报的互访教授工作情况及其对互访教授教学和科研等的考评结果等予以确认,并根据互访方式、时间、效果,在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中国会计报 柴韬 200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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