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我国CPA行业的若干意见颁布
简介:10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第一个文件,既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殷切希望,也是对广大注册会计师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对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都需要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等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因此,为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国务院同意,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文件。
该文件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恢复重建和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超过740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8.5万人,从业人员近30万人,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和服务对象日益拓展,执业能力和行业监管水平稳步提高,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逐步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全球会计行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为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贯彻中央“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举措。
(三)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行业发展经验,针对当前困扰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和走向国际,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大力改善执业环境和内部治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
三是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重点扶持1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国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努力形成200家左右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规范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有序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确保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同时,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在巩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国际化业务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显著改善。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有效治理指定业务、索取回扣等不当行为,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更加公平的执业环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人为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本着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治理水平、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竞争能力的原则,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采用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进一步健全透明高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通过制定和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诚信执业、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队伍。
三、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一)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
(二)积极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
(三)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四、切实加大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
(一)完善扶持政策,合力促进发展。
(二)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
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鼓励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成员所或分所,重视发挥其窗口和平台作用,为增强境外业务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
五、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
(一)重视人才培养,抓好队伍建设。
(二)搭建良好平台,创新培养机制。
六、严格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自律约束
(一)加强行政许可,严格市场准入。
(二)加强行政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协会建设,严格自律约束。
七、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内部治理
(一)深化诚信建设,铸造诚信精神。
(二)狠抓内部治理,建设人合文化。
八、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行业党建,提供政治保障。
(二)强化行政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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