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进项税额特殊问题的处理
【知识点】:进项税额特殊问题的处理
1.进项税额转出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该项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因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兼营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解释】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涂料(应纳增值税),也从事装修劳务(应纳营业税)。2015年4月,甲公司购进一批涂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将外购的涂料部分用于销售,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7万元;部分用于对外提供装修劳务,取得营业额为234万元。在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117÷(117+234)=5.67(万元)。
【案例】甲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面包。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面包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食品加工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食品加工厂外购小麦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甲食品加工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食品加工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食品加工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甲食品加工厂销售面包的销项税额。
(6)甲食品加工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答案】
(1)①甲食品加工厂外购小麦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为购买的小麦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项目,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甲食品加工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甲食品加工厂外购高粱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3)甲食品加工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元)
(4)甲食品加工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5)甲食品加工厂销售面包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6)甲食品加工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预祝考生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轻松过关!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