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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精装笔记第三章第一节(1)


第三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1.定义: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

2.意义:会计科目是进行各项会计记录和提供各项会计信息的基础,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

(1)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

(2)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

(3)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

(4)会计科目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1.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教材会3次提到总分类与明细分类:科目、账户、账簿)

总分类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或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的具体对象。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注意:并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有明细科目,如库存现金。

2.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六大类。

对于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

共同类科目是指可能具有资产的性质,也可能具有负债的性质的科目,其性质取决于科目核算的结果:当核算结果出现借方余额,就叫资产类科目;如果核算结果出现贷方余额,则作为负债类科目。

一般来说,含“应收”等字科目的为资产类,含“应付”或“应交”等字的科目为负债类。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0:2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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