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山东济南市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2011年6月20日至6月30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载明。
关于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296号)文件精神,现对济南市201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范围
从事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在资格考试和评审中,因考试替考和评审材料弄虚作假,被取消申报资格的人员,在处分规定年度内不准报考。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民主推荐并审查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报名相关表格可从济南市财政公众网(www.)下载,其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正反面打印。
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业绩贡献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组织申报推荐,没有高级会计师空缺岗位的不再推荐申报。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前提,按照岗位空缺情况进行推荐申报。事业单位预申报时,需要先填报《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和《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www.,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单位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方可办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31-66605953)。
各有关单位携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济南市经五路169号财税大厦26楼2605房间,联系电话:0531―87949128)。
报考人员经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同意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并退回。
四、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
五、报名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
(2)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
(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
(6)《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1份由呈报部门留存,1份报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7)近期 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张按要求粘贴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
六、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4日(周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务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载明。
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及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1、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
4、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