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发展、重民生、保稳定:紧抓税收工作“着力点”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唐志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促发展、重民生、保稳定,要紧抓税收工作“着力点”。
首先,把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依法组织收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一要加强经济税源跟踪。既要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变化的范围和程度对税收的影响,又要根据经济发展态势,密切跟踪税源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强化监控措施。二要加强深层次的税收分析。了解和掌握经济税收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对税收可实现程度做到心中有数。三要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既要严肃税收纪律,确保组织收入原则的贯彻落实,又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增收的工作机制,找准经济税源潜力和收入的薄弱环节,增强收入管理的针对性。
其次,把重民生作为第一关注,积极研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今年要突出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收入的职能作用。继续落实好城市、林业、煤矿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以及廉租房税收政策;落实好下岗再就业、民营经济腾飞和服务业跨越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优惠政策。围绕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好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销售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杜绝片面考虑收入任务而使政策落实不到位,严格制止和纠正地方政府越权减免税。
第三,把保稳定作为第一前提,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经济税收环境。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负面影响的不断扩大,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税企关系、征纳关系更加复杂。只有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办税效率,才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才是对企业最大的扶持和保护。要严格执行检查准入制,尽量消灭重复检查、交叉检查;要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尽量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要全面推行国税、地税统一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尽量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要为重点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尽量实施“点对点”全程跟踪无打扰服务;要针对国家陆续出台的汽车、钢铁、纺织等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尽量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让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惠及于民;要统筹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尽量解决申报期纳税人排队拥堵问题;将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中国税务报 2009-3-18)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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