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天津会计网校 > 天津财经会计新闻 >

下半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公告


  根据《天津市2014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天津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并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政策;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作为过渡阶段,仍然实行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下简称统考科目)与会计电算化科目分开考试的方式,在2014年12月31日前,统考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仍然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天津市自2013年7月1日起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原办法规定的免试政策,取消珠算五级考试科目。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3:48【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