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转让房地产是否缴土地增值税
问: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因此,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土地增值税全国清查在即 地产商资金链雪上加霜 (2010-06-11 10:40:3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2010-06-09 13:47:38) |
土地增值税5年8次发文难清算 (2010-06-08 13:25:23) |
土地增值税全国清查在即 (2010-06-07 15:11:17) |
土地增值税5年8次发文难清算 (2010-06-07 15:07:38) |
土地增值税预征从严 楼市调控加码 (2010-06-06 16:37:15) |
上海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翻番 (2010-06-05 22:18:29)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与所得税税前扣除比较 (2010-06-05 22:15:24) |
预征到清算土地增值税能否摆脱有名无实 (2010-06-05 22:13:15)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 将收紧开发商建设资金 (2010-06-04 12:5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