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着手营改增试点前期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实施“营改增”试点,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目前,试点地区的效果正在显现,一方面,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从制度上得以消除;同时,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原来下降40%左右;另外,随着试点后增值税抵扣范围拓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内需。
按照今年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1+7”),其中,“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四大类运输服务,“7”则代表现代服务业的七大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并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1+7”也将成为山西省“营改增”的主要试点行业。
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已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组。同时要求各地国税部门,按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在5月31日前完成和地税部门的管户接收;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征管系统的联调升级,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核实、补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入库和内、外部培训;7月15日前完成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发行、安装及企业端升级、调试,专票和普票下发至试点纳税人,完成各类业务的模拟运行。8月1日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9月1日正常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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