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营改增”再增四省市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9月1日,北京市启动试点;10月1日,江苏省和安徽省加入试点梯队;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厦门市和深圳市试点也如期启动。
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户数约为71万户,12月1日起,将另有20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营改增”推进的这12个省市,经济总量、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超出全国的“半壁江山”。
从试点情况看,“营改增”带来了明显的减税效果,最先试点的上海市,1至10月税收收入减少225亿元,北京市试点两个月税收收入减少25亿元,“营改增”的试点省市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全面减轻。
我国推行“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理顺第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加快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从上海的情况看,实施“营改增”试点后,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
当然,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企业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出现税负增加情况,对此,试点省份均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试点期间实际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在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
不仅如此,针对交通运输业出现税负增加问题,“营改增”试点方案调整了相关规定,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按照3%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相对于之前降低了8%的税负,这将促进以中小企业居多的运输行业的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目前,“营改增”已取得试点区域范围扩大的重大突破,试点地区都具有典型意义,广东、浙江、江苏都是经济大省,服务业发达,湖北属于中部省份,区域试点的推进为下一段试点行业打下基础。
展望2013年,“营改增”在多地试点的基础上将选择部分行业全国试点。根据改革部署,将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并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认为,选择谁做行业试点应该是综合考量,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都属于生产性服务业,在这些行业试点比较容易技术操作,且有利于尽快地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营改增”带来的不仅是试点行业、企业的税负变化,它也有利于为上下游行业、企业公平税负。”白景明说,区域是行业的载体,2013年的重点是向行业的推进,这也是整个“营改增”推进的难点和关键。
从目前来看,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中国税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两大税种,两个税种的转换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营改增”中会出现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比如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体制调整,国税和地税的分工调整。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在调研湖北、天津“营改增”情况时强调,切实加强国税局和地税局协作配合,避免出现“两不管”与“重复管”的现象。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营改增”应该成为一次契机,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我国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
此外,金融业目前未列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今后如何推进也成为目前讨论较多的话题。一些专家表示,目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在世界上存在争议,目前我国金融业“营改增”还比较难,主要难在其抵扣操作非常复杂。
目前,我国银行业征收营业税,名义税率为5%。根据“营改增”方案,金融业与生活服务业将采取简易征收的方法。“金融业不像实体企业的进项税可以那么明确地计算出来进行抵扣,所以金融业‘营改增’是比较复杂的。”张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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