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上玩花活 玩进拘留所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国税局在房地产开发和建安企业专项检查中,将打击倒卖、开具假发票作为切入点,与公安部门通力协作,一举破获了某建筑工程公司利用发票逃税案。
获取重要信息
为了确定好检查目标,锦州市国税局组成了4人专案组,通过CTAIS系统查阅了既是国税管户又涉及地税业务的企业类纳税人,最后把某建筑工程公司确定为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来到该建筑工程公司,从其账簿中查阅到该公司的一些钢材、水泥、管件、线材等发票信息,以及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双方经手人自然情况、联系方式等。检查人员把前期查获的发票信息与CTAIS系统里的逐一比对,发现了两大疑点:一是一部分发票,在CTAIS系统里根本找不到其编号,也就是说国税部门没有这些发票的出入库信息;二是另一部分发票,CTAIS系统里显示的发票领购方与开具方不一致。
检查人员推测,CTAIS系统里找不到的发票信息,极有可能是假的。同样,发票领购方与开票方不一致,可以推断是真的发票转借他人开出,转借者从中索取利益,对方受票单位可以用此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虚列成本,少缴税。通过比对和筛选,专案组决定,把锦州市一家金属材料公司开具给该建筑工程公司的9组发票作为重要突破口开展深入检查。
税警联合出击
检查人员通过税务登记查询,了解到这家金属材料公司以经营钢材、管件等建筑材料为主。检查人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冯某,但是她在电话里都说自己在外地,就是不露面。
面对这种局面,锦州市国税局迅速启动税警联合预案,与锦州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取得联系。公安部门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冯某的手机进行定位搜寻。通过2个小时的跟踪搜寻,冯某得到了有效控制。
经过讯问,冯某对违法使用发票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了这9组发票的来源。原来,冯某所在的某金属材料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并无货物交易,这9组发票是冯某从另外2个经营装饰材料的人手中按票面金额3%支付开票费后取得的,又按票面金额4%的费用转卖给了某建筑工程公司。
冯某供出的另外2个经营装饰材料的王某和陈某,是锦州市一个建材市场的经营者。在公安税侦部门的配合下,王某和陈某被迅速抓获。经连夜突审,当事人拒不交代问题。公安干警先后3次前往王某和陈某的住处和经营地收集涉案证据,最终,在一个十分隐蔽的旧鞋盒里查获了2人合伙出售发票的14张收条,上面详细记载了他们开具假发票的物品名称、数量、金额、受票单位、是否加盖印章等信息。在铁证面前,王某和陈某对向冯某出售假发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乘胜扩大战果
为了使证据链更加完整,锦州市国税局抽调了10名精锐力量,分成5组,根据王某和陈某14张收条上的信息,对锦州本地和外地的10余户受票单位展开协查。在锦州市查出涉嫌违规发票59份,涉案金额430多万元。在外地一户涉案企业查出违规发票43份,涉案金额353万元。据这户企业的经办人交代,他们从王某手中多次采购货物,实际金额只有120万元,为了多列企业支出,增大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他们让王某将发票金额虚开了300多万元。
至此,锦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利用假发票逃税、锦州某金属材料公司冯某倒买倒卖发票、王某和陈某非法出售假发票案查结。国税部门责令锦州某建筑工程公司限期补缴企业所得税20.2万元、罚款10.1万元;没收冯某的全部非法所得,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开具102份假发票,涉案金额近800万元的王某和陈某已被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本案中锦州市本地和外地的其他涉票违法企业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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