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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什么时候报送


2009的报什么时候报送?需要哪些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14:3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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