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时限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自作出准予颁发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财政部门联系。各区县财政局的联系方法请您查看本网站“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栏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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