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的资料
根据《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有关规定,申请所需材料如下: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证明(其中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登记表中所填项目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果委托申请,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请注意相关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具体事宜请与有关财政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请上海财政网“办事指南――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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