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是否可以随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2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发生变更,可以随时持有关证明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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