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销员考试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9月14日 0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14:00-17:00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5日 0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从业,英、俄、日、法,每人10分钟)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报考外销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外销员专业知识》、《外经贸综合业务》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外经贸外语笔试》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外销员师执业资格考试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征订考试用书、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5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18至20日,到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外销员师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报考外销员的人员,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1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笔试科目考务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外经贸外语口试费按每人40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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