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员考试辅导:出口产品包装跟单实务4
四、部分国家出口包装环保要求
(一)出口包装材料回收标志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环境标志计划,使用符合环境保护的包装材料,是出口包装的发展方向。
跟单员在进行出口包装时,需要掌握进口国的有关包装规定和要求。如德国规定包装材料要符合“3R,,原则,即可再生利用(“Reuse") ,可自然降解(“Reduce")还原、可进行循环再生处理(“Recycle"),要求纸箱表面不能上蜡、上油,也不能涂塑料、沥青等防潮材料;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隔纸;箱体瓦楞纸板间的连接需采取粘合方式,不能用任何金属或塑料钉或夹,尽可能用胶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纸箱上所做的标记必须用水溶性颜料等。又如:欧洲各国在1992年就完全禁止使用聚氯乙烯(PVC)包装材料。
使用符合进口国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需要在包装材料外部的显著位置,印刷一些标志,如“可循环标记(Recycle Mark)”等,以下是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可循环标记及含义:不同的塑料成分使用不同的标识,并显示在容器或包装上.
第1号:PETE(聚乙烯对苯二甲酸脂),这种材料制作的容器,就是常见的装汽水的塑料瓶,也俗称“宝特瓶”。
第2号:HDPE(高密度聚乙烯),清洁剂、洗发精、沐浴乳、食用油、农药等的容器多以HDPE制造。容器多半不透明,手感似蜡。
第3号:PVC(聚氯乙烯),多用以制造水管、雨衣、书包、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器物。
第4号:LDPE(低密度聚乙烯),随处可见的塑料袋多以LDPE制造。
第5号:PP(聚丙烯),多用于制造水桶、垃圾桶、箩筐、篮子和微波炉用食物容器等。
第6号:PS(聚苯乙烯),由于吸水性低,多用以制造建材、玩具、文具、滚轮,还有速食店盛饮料的杯盒或一次性餐具。
第7号:其他。
5.各国或地区的环境标志及作用
(1)为消费者建立和提供可靠的尺度来选则有利于环境的产品。
(2)为生产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统一尺度。
(3)提高消费者的环境意识。
(4)改善标志产品的销售情况,改变企业形象。
(5)鼓励生产绿色产品。
(6)保护环境。
(二)出口纸箱包装要求
1.外箱毛重一般不超过25KGS。单瓦楞纸纸板箱,用于装毛重小于7. 5KGS货物;双瓦楞纸板箱,用于毛重大于7. 5KGS货物;
2.纸箱的抗压强度应能在集装箱或托盘中,以同样纸箱叠放到2.5米高度不塌陷为宜;
3.如产品需做熏蒸,外箱的四面左下角要有2毫米开孔;
4.出口去欧洲的外箱一般要印刷可循环回收标志,箱体上不能使用铁钉(扣)。
(三)塑胶袋包装要求
1. PVC胶袋一般是被禁用的;
2.胶袋上要有表明所用塑料种类的三角形环保标志;
3.胶袋上印刷“PLASTIC BAGS CAN BE DANGEROUS. TO AVOID DANGER OF SUFFO-CATION,KEEP THIS BAG AWAY FROM BABIES AND CHILDREN.”胶袋上还要打孔,每侧打一个,直径5毫米。
(四)对木箱的要求
对于涉及机械商品出口,大多需要用木质材料作为包装。一般选用九合板包装(注:不是实木,是人工复合而成的木质材料,不用熏蒸)。如果是大型机械,不适宜装集装箱,采用无包装的形式,放在甲板或是船舱内。
同样是选用木质包装,不同的市场,要求不同。如对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出口,其中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木质包装一定要在出口前“熏蒸”。而出口去中东国家及某些亚洲国家的木质包装,目前不需要“熏蒸”;对于出口非洲国家的木质包装,则要看具体国家,如:尼日利亚、坦桑尼亚(06年2月份起)需要“熏蒸”。
木质托盘、木箱必须实施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由检验检疫出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并加贴黑色标识(规格:3×5.5cm, 6×11cm及12× 22cm),(见图1-8-6)后方能报关出口。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号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澳甲烷熏蒸一MB热处理一HT
ZZ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4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00)
(五)其他包装材料
出口用草类包装材料包装的货物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包装将予以焚毁,费用由进口商支付;用旧编织材料制成的麻袋、打包麻布作为包装的货物出口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不准用作包装材料进人。
(一)出口包装材料回收标志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环境标志计划,使用符合环境保护的包装材料,是出口包装的发展方向。
跟单员在进行出口包装时,需要掌握进口国的有关包装规定和要求。如德国规定包装材料要符合“3R,,原则,即可再生利用(“Reuse") ,可自然降解(“Reduce")还原、可进行循环再生处理(“Recycle"),要求纸箱表面不能上蜡、上油,也不能涂塑料、沥青等防潮材料;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隔纸;箱体瓦楞纸板间的连接需采取粘合方式,不能用任何金属或塑料钉或夹,尽可能用胶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纸箱上所做的标记必须用水溶性颜料等。又如:欧洲各国在1992年就完全禁止使用聚氯乙烯(PVC)包装材料。
使用符合进口国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需要在包装材料外部的显著位置,印刷一些标志,如“可循环标记(Recycle Mark)”等,以下是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可循环标记及含义:不同的塑料成分使用不同的标识,并显示在容器或包装上.
第1号:PETE(聚乙烯对苯二甲酸脂),这种材料制作的容器,就是常见的装汽水的塑料瓶,也俗称“宝特瓶”。
第2号:HDPE(高密度聚乙烯),清洁剂、洗发精、沐浴乳、食用油、农药等的容器多以HDPE制造。容器多半不透明,手感似蜡。
第3号:PVC(聚氯乙烯),多用以制造水管、雨衣、书包、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器物。
第4号:LDPE(低密度聚乙烯),随处可见的塑料袋多以LDPE制造。
第5号:PP(聚丙烯),多用于制造水桶、垃圾桶、箩筐、篮子和微波炉用食物容器等。
第6号:PS(聚苯乙烯),由于吸水性低,多用以制造建材、玩具、文具、滚轮,还有速食店盛饮料的杯盒或一次性餐具。
第7号:其他。
5.各国或地区的环境标志及作用
(1)为消费者建立和提供可靠的尺度来选则有利于环境的产品。
(2)为生产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统一尺度。
(3)提高消费者的环境意识。
(4)改善标志产品的销售情况,改变企业形象。
(5)鼓励生产绿色产品。
(6)保护环境。
(二)出口纸箱包装要求
1.外箱毛重一般不超过25KGS。单瓦楞纸纸板箱,用于装毛重小于7. 5KGS货物;双瓦楞纸板箱,用于毛重大于7. 5KGS货物;
2.纸箱的抗压强度应能在集装箱或托盘中,以同样纸箱叠放到2.5米高度不塌陷为宜;
3.如产品需做熏蒸,外箱的四面左下角要有2毫米开孔;
4.出口去欧洲的外箱一般要印刷可循环回收标志,箱体上不能使用铁钉(扣)。
(三)塑胶袋包装要求
1. PVC胶袋一般是被禁用的;
2.胶袋上要有表明所用塑料种类的三角形环保标志;
3.胶袋上印刷“PLASTIC BAGS CAN BE DANGEROUS. TO AVOID DANGER OF SUFFO-CATION,KEEP THIS BAG AWAY FROM BABIES AND CHILDREN.”胶袋上还要打孔,每侧打一个,直径5毫米。
(四)对木箱的要求
对于涉及机械商品出口,大多需要用木质材料作为包装。一般选用九合板包装(注:不是实木,是人工复合而成的木质材料,不用熏蒸)。如果是大型机械,不适宜装集装箱,采用无包装的形式,放在甲板或是船舱内。
同样是选用木质包装,不同的市场,要求不同。如对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及澳大利亚出口,其中对美国、加拿大等国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木质包装一定要在出口前“熏蒸”。而出口去中东国家及某些亚洲国家的木质包装,目前不需要“熏蒸”;对于出口非洲国家的木质包装,则要看具体国家,如:尼日利亚、坦桑尼亚(06年2月份起)需要“熏蒸”。
木质托盘、木箱必须实施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由检验检疫出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并加贴黑色标识(规格:3×5.5cm, 6×11cm及12× 22cm),(见图1-8-6)后方能报关出口。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CN—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号
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
YY—除害处理方法,澳甲烷熏蒸一MB热处理一HT
ZZ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4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00)
(五)其他包装材料
出口用草类包装材料包装的货物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包装将予以焚毁,费用由进口商支付;用旧编织材料制成的麻袋、打包麻布作为包装的货物出口去挪威,在挪威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时必须提供证明,否则不准用作包装材料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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