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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3月7日止


江苏徐州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3月7日止

【报名通知】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通知内容后,再进入本网页最下面的网报入口。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4、15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二)新考生报名(含2010年及以前报考的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11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9:00-20日17: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4.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不必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老考生报名(2011、2012、2013年报考过的考生)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5日9:00-3月20日17:00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各考区及时将所有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于4月中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6月8日~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学历证书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地址:徐州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232室(市职称办),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考试收费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附件:1.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网上报名2月25日~3月7日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11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9:00-20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3月20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4月10日前 各市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4月中旬 进行报考资格终审 
6月8日~11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试 
6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7月25日前 省完成评卷工作,并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8月下旬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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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9 22:32:1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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