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关于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南通关于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4〕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4日、6月15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09:00~11:00 税法(一)
6月14日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6月14日下午16:30~19:00 财务与会计6月15日上午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6月15日下午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考点统一设置在南通市区,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5科):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报考级别为考4科。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认可的学历,党校、技校(技师)学历不予认可。报考条件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含乡镇职称。
四、报名组织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一)老考生(仅指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度报名缴费成功人员)报名及支付方式: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仅指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度报名缴费成功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电子照片审核通过,直接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7日
网上支付时间:
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20日
报名和支付链接网址:。
(二)首次报名考生及其他年度考生(报名系统内无档案号显示)报名及支付方式:
1. 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7日
网上支付时间:
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20日
报名和支付链接网址:。
2. 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初审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4月中旬省人社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14日、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于2014年2月底或3月初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www.)查询相关通知信息。
4.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须按报考条件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空白处);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乡镇职称不予认可)。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6)其他年度成功报名人员另外可提供当年度同级别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证明(成绩单证明办理事宜,请考生在南通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内在线打印成绩单后,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持成绩单和考生身份证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017室办理);
(7)根据资格审核现场的审核意见另需核补的其他材料,譬如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职称批文等。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免试内容详见上文的“报考条件”,乡镇职称不予认可。
5.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具体流程:
步骤一,先到“资格审核处(税务局)”初审;
步骤二,再到“资格审核处(人社局)复审,如审核有疑义,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步骤三,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6.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报考,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7.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信息修改说明: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未打印前(报名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信息项中“姓名、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电子照片”等属于需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照片信息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请至南通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6室、1017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考生请于提交信息更正申请表后1-2个小时登陆网报系统自行修改信息并再次确认,重新待审,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四)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4年6月8日—6月11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南通人事考试网()网报链接地址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五)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留言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考5科);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考2科);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报考级别为考4科)。
(三)报考级别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必须以“首次报名考生”身份提交相应审核材料进行重新现场审核。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各市统一集中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订购,联系电话:(025)83108298,联系人:黄昌明。
我市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地税局负责,联系电话:0513—81589806。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的3个月内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3楼E074窗口领取。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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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