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咸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会考办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20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省会计考办通知精神执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市直考生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审查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窗口,考生需本人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县市区考生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县市区确定并告知考生。不受理他人及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市直考生需本人持加盖人社局职称改革部门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及上述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各县市区报名信息确认地点,由各县市区确定并告知考生。
四、市人社局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15--8126367 郑 茜
市财政局信息确认联系电话:0715--8126332;联系人:王俊
附件: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