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O13年第2季度会计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通知
济南市2O13年第2季度会计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考点:
根据《山东省会计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现将2013年第2季度会计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考点、确认时间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本人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登陆济南市财政公众网:进入“会计资格考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务必保证身份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一致),到考点确认后,网上缴费。
(二)报名时间: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三)考点:
1、济南光大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251号(省立医院南门西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531-87067611、87067612。
2、山科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杆石桥路口东南路口200米路南,文化西路西首、齐鲁医院向西300米路南);咨询电话:0531-82073297、82073298。
3、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武警医院北门往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531-86400904、81180207。
4、济南职业学院;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2号;咨询电话:0531-82621209、82627532。
5、济南市汉成培训学校;第1考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1号(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实验楼三楼302室);第2考场——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501室)咨询电话:0531-87922295、13665416556。
6、济南文大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济南市章丘大学城经十东路6196号(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商业街北首二楼201室);咨询电话:0531-61329928、15564138812。
7、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聚贤街78号;咨询电话:0531-86118477、81917213。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
(五)网上缴费时间: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于2013年4月22日至4月28日23:59期间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试费。考生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当次网上报名无效。考生缴费后,可自行打印缴费的凭据。需要缴费票据的考生在缴费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考点开具。
二、网上考试时间
报名完成的考生自2013年5月末起,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带有照片的准考证;未能上传照片的,请在准考证照片处粘贴本人照片,并加盖考点公章。本次报名自2013年6月起(按准考证时间)分期分批进行考试,请考生持2代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注意事项
(一)会计资格考试标准和成绩全省(不含青岛市)统一、通用。不接受省外考生、青岛地区考生报名。
(二)按照《山东省会计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三)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确认必须持本人有效2代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驻济高校在校生确认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未上传照片的考生请携带近期数码照片或在照片处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四)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考试的,不能申领会计资格证书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科目、试题类型、考试用时、考试收费
(一)考试科目。会计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珠算鉴定执行鉴定规定)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考试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自愿在确认点购买。
(二)试题类型。会计资格考试统一使用财政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考试实行全国统一题库。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初级会计电算化》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用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钟。
(四)考试收费。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
五、有关政策说明
(一)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科。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
(二)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打印成绩单,合格成绩有效期按考试成绩合格单标注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在有效期限内办理会计资格证书;省直和中央驻济单位的考生在省财政厅办理;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市财政局办理;其他单位或无单位的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县(市)区财政局办理。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