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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抚顺市会计资格证书考试申请证书的通知


关于2013年3月抚顺市会计资格证书考试申请证书的通知

  2013年3月12至3月15日,参加抚顺市会计资格考试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携带以下材料到抚顺市财政局会计处(301处室)申请会计资格证书:

  (1)辽宁省会计资格证书申请表(考生于3月18日以后登录辽宁会计网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在辽宁省会计资格证书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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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4:3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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