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51
2014 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五十一)
(三)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税收缴款凭证
(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解释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 日内 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 次月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解释 2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其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释 3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依据;但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 3 )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计算抵扣
( 1 )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票抵扣。
( 2 )购进农产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按照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 13%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解释 1 】农产品买价,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解释 2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四)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 用于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购进货物 . 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 1 】用于 劳动保护 方面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 2 】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 3 】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服务)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10 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甲运输企业(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货车交由乙汽车修理厂修理,向乙修理厂支付修理费 10 万元(不含税),并取得了乙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释 4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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