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8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八)
四、诉讼时效(★★★)(P20-22)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答案】C
【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期间(2011年单选题)(P21)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12年单选题)
【例题1·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
A.
B.
C.
D.
【答案】A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
【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2012年)
A.2年
B.5年
C.20年
D.30年
【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例题3·单选题】甲于
A.
B.
C.
D.
【答案】B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2009年
【例题4·单选题】
A.
B.
C.
D.
【答案】B
【解析】(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
3.诉讼时效的中止(2007年单选题)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解释1】其他障碍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确定或者非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产管理人不明确,使继承人不能行使其继承权。
【解释2】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应按下“暂停键”;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间往后顺延。
【例题·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B
【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予以中止。
4.诉讼时效的中断(2010年多选题)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2010年)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D: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五、判决和执行(★★)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 )。(2013年笔试)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链接】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措施(2014年调整)(2008年多选题)
(1)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人民法院针对民事案件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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