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即将启动
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获悉,江苏省2011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本次招考范围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省共招录6502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比去年增加544名。其中:省级机关110名、市级机关941名、县(市、区)机关2704名、乡镇(街道)机关1711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036名。目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近期将通过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sgwyj)、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考公告。
2011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16日,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考试仍按A、B、C三类进行,具体为: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据介绍,我省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力度。按中央要求,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为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到基层锻炼,我省今年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全省共有1038个职位计划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省级机关除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职位外,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招录比例近90%。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同时,我省积极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拿出部分职位,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全省县乡机关共有3517个职位报考没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欢迎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县乡机关,特别是苏北的县乡基层单位,为县乡基层单位注入新鲜血液。
二是继续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考,我省市级以下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拿出258名计划,定向招录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职位代码:“90”?D“93”),比去年增加了156名,省工商、地税、监狱劳教等垂直管理机构专门拿出50名计划定向招录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此定向职位。除定向招考外,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我省县乡机关和省垂直管理机构还拿出了111名招录计划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代码:“94”?D“96”)。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职位;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此定向职位。
我省在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今年继续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招录,同时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纳入此定向招考范围,职位总数为98名。这些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招录到乡镇机关后,将进一步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的结构。
三是规范专业设置,方便更多考生报考。为规范公务员招考工作,给更多考生提供报考机会,今年招录职位计划对报考专业的要求,根据职位性质,除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设置外,一般的综合性管理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凡专业类别涵盖到的专业,均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报考要求。如计算机大类涵盖了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等一百多个专业。今年的招考职位,全省共有3839名职位计划的专业要求按专业大类设置,1402名职位计划专业不限。从机关的需求看,今年招录的职位专业要求较多的是法律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等专业大类。
四是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保证公平公正。为创造良好的招考环境,规范考录行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营造诚信报考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社会氛围。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考试舞弊的查处力度,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反考录规定的,按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录用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强调,要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平、公正,经得起社会的检验,将公务员招录考试打造成“阳光考录”,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招考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省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处理。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各种名义举办的有关2011年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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