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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167人公告


2014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167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28家单位,共招聘167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八)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至报名当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勤岗位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考生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登录“海淀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信息填报系统”( 61.49.38.35:81),按要求填报、打印《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2、现场报名
  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1)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9:00—15: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一层(四季青桥西北角)。参考乘车路线:乘79、355、469、664、982、992、运通101、114、118路到四季青桥北站下车。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三份(两份交招聘主管单位,一份自留);
  ②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2014届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 2013届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社会人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能够证明具备招聘主管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事项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3、网上填报岗位信息
  现场报名由招聘主管单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4月13日至14日期间登录“海淀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信息填报系统”,在系统中填报、提交与现场报名一致的应聘岗位信息,由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4、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4月22日至23日期间登录“海淀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信息填报系统”,查询本人的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4月23日之前按系统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载明。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于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招聘主管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招聘主管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附件:《海淀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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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9:4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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