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海外代购案:认定逃税款从百万减至8万
信息时报讯 据《新闻晚报》报道,因“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获刑11年的离职空姐李晓航在去年10月份提起上诉后,今年5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一审判决,该案被发回重审,并于昨天在北京市二中院再次开庭。
据了解,原一审判定中,检方曾指控李晓航等人偷漏税额高达100万余元,发回重审之后,二中院以实际货物为准,重新计算核定偷逃税款金额约为8万元。
离职空姐海外代购逃税一审获刑11年
李晓航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的空姐,离职后她与男朋友石海东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名为“空姐小店”的化妆品店,并通过在韩国三星公司工作的褚子乔所提供的韩国免税店账号进货。
2011年8月30日,李晓航和石海东从韩国回国,在首都国际机场海关入境时,被海关人员查出6包已拆开、总价值约10万元的化妆品。根据现行的规定,每位入境旅客可以携带价值上限为5000元的自用品,超出部分需主动向海关申报、完税,否则就属于偷逃税款。此前的4月19日,李晓航的行李从沈阳海关入境时也被海关抽查扣留,直到那个时候,她才知道携带价值大于5000元的物品时需要申报,但仍然不清楚不申报的后果。而检方则以此认为李晓航是明知故犯。
2012年7月,李晓航因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且未申报入境,被法院认定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9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和石海东有期徒刑11年、7年,各处罚金50万元、25万元。而褚子乔则因为帮助李晓航结算和提供免税店账号成为了其走私普通货物团伙的从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5万元。
引发争议:海外代购存在法律空白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2年全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已达到483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82.3%,今年的交易规模更是有望突破700亿元。海外代购在互联网上的普及也造成了多数民众对其合法性的肯定。
被告褚子乔的辩护律师常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普通人而言,不太会相信海外代购也会成为犯罪行为。“毕竟是这是一个常见现象,有些民众确实也不太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另外,常铮也指出,海关的选择性执法可能也是导致多数人在该问题上法律意识上薄弱的原因之一。“你看,入境检查一般是抽查的,不是每个人都会轮到的,如果不是特意去咨询或了解相关信息的话,有些人确实不知道超出5000元是需要申报的。”她认为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普通群众相关法律意识的薄弱,同时也对海关监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2月,上海两名淘宝店主也因海外代购偷逃税款,被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两个类似案件的量刑差异之大,反应了法律在这方面的模糊。实际上,目前在海外代购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因此相关专家和消费者也纷纷呼吁,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对海外代购立法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