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围能发挥惊天效果?
事实上,自2011年1月份在重庆、上海试点以来,公众对房产税的讨论一直未曾降温,只是试点“第三地”花落谁家一直没有下文。国务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再次引发了公众对“第三地”的无限遐想。
房产税之所以会成为公众热议的持续焦点,笔者以为,原因大约有两个。首先,房产税涉及的利益群体非常之广。其次,房产税被很多人认为是一枚改变当前国内经济局势的“核武器”,一方面有助于摧毁“蹭蹭”上涨的高房价,打击“炒房团”,解救为住房所困的广大工薪阶层;另一方面,全面推广之后的房产税有望成为“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缓解地方债务危机,同时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分依赖。
在很多人眼里,房产税扩围似乎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房产税如果现在立马扩围,真的能发挥出“核武器”一般的惊天效果吗?笔者对此持怀疑态度。
笔者认为,如果现在就扩围房产税,只能设置比较低的税率,而且尽量将征税范围缩小。比如,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这样的征收范围已经很小了。与此同时,我国多数城市的楼市都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假如政府针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过低的税率显然无法遏制那些希望从房产交易中获得利益的权贵阶层。而如果只针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很多权贵阶层的房产掩蔽在“阳光下”,照样能逃过这一税目,最终挫伤的只是一些中产阶层。
若房产税只能以“低税率、小范围”扩围,显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也会极为有限。很多地方政府还会害怕房产税挫伤购房者的购房热情,影响其土地出让金收入,从而“打折”执行这一税收政策,就如很多政府都在“微调”限购令一样。
可见,即使现在全面征收房产税,其对抑制房价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不会发挥太大作用。笔者以为,房产税的作用不容盲目夸大,同时也无法立即扩容至全国。笔者以为,唯有在我国大部分楼市供求平衡、房产信息获取技术完全成熟并且纳税人的税费负担明显减小的情况下,房产税才可着手扩围。
责任编辑:蔚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