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考验:税负明显上升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强调“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本届政府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改革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
按计划,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有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开相对容易。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系统复杂,纳入“营改增”将会有不小的挑战。尤其是电信行业,服务内容庞杂,业务模式丰富,“营改增”后涉及抵扣环节计征复杂,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经营运作模式都将是重大考验。
今年4月中旬,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共同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称,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分支机构较多,系统复杂,不适合在部分地区先试点。
关于具体的时间表,楼继伟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为尽快出台方案做准备,能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方案。
中国联通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从2012年下半年,集团内部已开始统一准备,因为当时预计电信行业将于2013年7月1日实行“营改增”,所以按此时间表安排了任务。
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分析,电信行业进入“营改增”,肯定要等到现在“1+6”行业试点在全国推开,否则抵扣链条十分混乱。
现在财税部门还没有出台邮电通信行业“营改增”的指导办法,从政策方案出台到三大运营商各方面系统调试完毕,中间可能还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增税之忧
来自财税部门的数据显示,到今年2月底,“营改增”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户,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
但是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情况不尽相同。2012年底,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的调查情况显示,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税负增加。
目前,关于电信行业“营改增”的政策尚未出台,具体税率未定。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显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业内人士一致预计,电信行业将适用11%一档税率,按此测算,三大运营商的利润将大幅下降,税负明显上升。中国电信中部某分公司一名财务人员告诉财新记者,根据11%的税率测算,税负肯定增加;因为有些项目的抵扣政策现在还比较含糊,只能预估利润大概下降5%-10%。
王骏认为,实际上电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中,有一部分应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与11%存在五个点的差距。“要不要细做区分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电信业务主要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的业务种类差异比较大。上述中国联通内部人士称,三大运营商共同就税负问题与财政部、国税总局商谈,希望能把收入门类细化,差别税率,分别测算税负变化情况。
他还透露,联通正努力地区分各类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信息服务等都可以归到6%的信息技术服务类。“具体怎么分类,哪些能分到6%这一档,还得看与财税部门谈的情况”。
电信行业能够抵扣的部分主要包括“营改增”后新购进的机器设备,购买的维修服务、广告服务,办公物品,水费、电费等。
王骏称,电信行业的主要开支在于人工成本和固定资产投资,电信行业营业人员数量较多,这部分开支是不可抵扣的。而购买机器、设备的开支与企业的发展周期有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苗圩称,4G牌照可能于年内发放。作为国内有可能最先获得4G牌照的中国移动,已经开始新增设备投入。
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易告诉财新记者,这场争夺战中,三大运营商在固定资产投入方面肯定不会手软。这两年对于中国移动来说尤其关键,但这个投资也是周期性的。随着电信行业“营改增”的临近,运营商应该注意把握投资节奏。
倒逼改革
针对可能出现的税负上升,运营商强调尽量增加可抵扣进项,同时避免出现虚增的销项税额。
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正在梳理供应商,哪些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在采购过程中,尽量不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使小规模纳税人报以更低的交易价格。
电信行业分支机构较多,各基层机构的分散采购不仅难以统一票据,甚至可能造成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他告诉财新记者,因为电信行业做过一些整合,部分基站站点的名称此后仍未统一,有的叫联通、有的叫网通,在改征增值税前,首先得统一发票名称。
他还介绍,山东地区目前更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另一个重点工作是落实电费增值税发票。因为基站站点分布零散,单个换开增值税发票比较麻烦,所以联通在与各地的电力公司协商,希望可以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换成增值税发票。同时,加强公司的集中采购工作,尽量规范外来票据。
除了做足进项抵扣,运营商也表示,尽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将收入做实,减少坏账以及无效的收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销项税额。
据上述中国电信员工透露,现在企业内部正在对各类套餐业务进行梳理,适时优化调整。因为在现行的业务模式中,一些坏账也被确认成了企业的收入。
他举例说,以手机欠费为例,公司在一定的信用期内还是会继续扣除月租费用,这一部分挂在账上,对应的收入按照3%的税率交营业税的那笔收入就是虚增的,而相应的税已交过了。“营改增”后,如果税率上升成11%,坏账也按11%的税率收取,肯定会增加企业税负。
李易告诉记者,短期看,“营改增”肯定会给三大运营商带来阵痛,但也倒逼企业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业务模式,细化分工,将能分出去的尽量分出去。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强调,“营改增”不仅给电信行业财务管理带来挑战,也对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不仅财务部门,销售、法律部门都要对增值税的模式有所了解,公司的营销设计、业务定价、采购时的议价情况都会对公司税负造成影响。
政策待明
在具体的电信行业“营改增”指导政策出台前,一些业务究竟该怎么交税,也让三大运营商头疼不已。
王骏分析,目前电信企业在竞争中都会使用一些促销手段,如充话费送手机、买手机送话费、用积分换物品,这些将来怎么抵扣都需要政策进一步明确。财税部门曾发文对三大运营商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的流转税征收做出规定,电信单位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而增值税下,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客户利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均有可能视同销售,要计征销项税额。目前,运营商给出的对策是,减少实物赠送,尽量通过产品折扣方式处理,并在发票上列明。
来自运营商内部的消息表明,在目前的竞争局势和定价机制下,税负上升不会通过涨价的方式来消化。
胡根荣告诉财新记者,如果不提高资费,一方面就只能加强内部的成本管控,尽量顺应增值税的模式,并进行业务创新,充分吸收客户;另一方面,压低上游供应商的价格。此外,政府可能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缓解企业的税负压力。
根据目前“营改增”的试点经验,对实际税赋增加的企业,部分地方政府会给予财政扶持,但并非所有试点地区都出台了补贴政策。
胡根荣指出,如果电信行业税负普遍增加,那么各省市的运营商是否会面临不同的补贴境遇?财政补贴政策如何出台仍待解。
(消息来源:财新《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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