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经济法要学会看法条是如何规定的,会让你豁然开朗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民法通则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
《合同法》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区别:因欺诈、胁迫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签订的合同,如果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而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所以遇到题目要先定性,是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还是双方法律行为,再看是以欺诈、胁迫还是乘人之危。
我们来分析2012年的一个考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有效法律行为的是()
A.限制行为能力人甲临终立下遗嘱:“我死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大姐。”
B.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将与甲有宿怨的丙殴伤,甲愿付乙酬金5000元
C.甲因妻子病重,急需医药费,遂向乙筹款。乙提出,可按市场价买下甲的祖传清代青花瓷瓶,甲应允
D.甲要求乙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乙拒绝。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并以检举相要挟。乙被迫为甲出具了担保函 🔸分析:遇到这样的多选题要先静下来分析
选项A,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注意:遗嘱、免除债务都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选项B属于违法法律规定的,当然是无效的;
选项C的关键词是市场价格,所以这个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选项D首先看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其次是乘人之危,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能很轻松的分析出来正确答案为C。 法条的理解加题目的训练,这样的结合会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