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公告
关于2013年度巴彦淖尔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持证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内财会〔2013〕825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2014年度,巴彦淖尔市开始启用新版证书,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旧版证书换发新版证书工作,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持证人员应当在完成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后,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116.113.106.172/acms/portal/web/index.jsp提交“定期换证申请”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传的原版照片一张、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换证登记表,到当地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共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登陆内蒙古继续教育网/templates/index.jsp进行注册、缴费、学习完成,此学习网站全年开通,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登陆网站学习。二是通过参加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集中面授培训完成,根据当地财政局下发的培训通知,按期参加学习。
三、旗县(区)持证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由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汇总后集中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证书换发。
四、持证人员证书遗失,应当在巴彦淖尔日报报刊履行遗失公告声明程序,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并打印“定期换证申请”后,进行“证书补办申请”,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片和报刊原件及补证换证申请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补发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五、换发新版证书的具体日期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持证人员关注巴彦淖尔市财政局czj./的通知公告。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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