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题库 初级会计指南 初级会计方案 初级会计试听 初级会计直播 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智能财务师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管理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外贸会计师 会计实操 财税实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法规 >

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

  第四条 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示范平台的条件

  第五条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六)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相关认定或表彰。

  (八)属于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平台,上述(一)、(三)、(四)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优先推荐省级表彰的平台,逐步过渡到推荐省级认定的平台。

  第七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示范性进行测评,填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八条 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

  (六)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成效的评价;

  (七)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复印件;

  (九)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十)得到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十一)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相关评审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评审合格的示范平台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第十一条 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于每年4月1日至30日的工作日集中办理。

  第四章 示范平台管理

  第十二条 示范平台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适时更新。

  第十三条 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每年将工作总结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由示范平台将三年工作总结、上一年度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见附件3)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测评后,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 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消。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每年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平台进行抽查,对已经授牌的示范平台,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撤销称号外,暂停所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

  第十七条 示范平台评审工作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并对省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的扶持。

  第十九条 全国性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协会已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中选择,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示范平台,并按本办法相关工作内容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推荐表

 
 
 
   示范平台承担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年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一、平台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已建网站的填写):
注册资本                                                         其中:主要投资方名称 性质 投资比例 %
     
________      
     
万元         
总资产 其中:服务设施、软件占总资产的         %
________       仪器设备:         台(套),占总资产的      % 
万元 场地面积:       平米,性质:   租用□    自有□,自有场地占总资产的      %
从业人数:       人 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人     
二、平台运营管理(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其中:      服务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服务中小企业户(次)数 其中:签订服务协议户数
             
             
             
三、服务能力及业绩
获得专业服务        资质情况  
主要服务产品 服务规模(家、人/次) 服务收入占年营业收入%
     
     
     
     
     
     
     
     
合作资源 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 其他合作单位
   
运用信息技术       开展服务情况  
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 授予的荣誉证书        或证明   
四、政府支持情况
得到政府扶持的情况  
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为公共服务平台的文件名及文号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

  

一、平台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已建网站的填写):
注册资本 其中:主要投资方名称 性质 投资比例 %
     
________      
     
万元      
总资产 其中:服务设施、软件占总资产 %
________ 仪器设备: 台(套),占总资产的 %
万元 场地面积: 平米,性质: 租用□ 自有□,自有场地占总资产的 %
从业人数: 人 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人
二、近三年运营情况(单位:万元)(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 其中 服务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服务中小企业户(次)数 其中签订服务协议户数
           
           
           
三、服务业绩自测情况(附三年工作总结)
主要服务产品 服务规模(家、人/次) 服务收入占年营业收入%
     
     
     
     
     
     
     
合作资源 (仅填写变化情况) 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 其他合作单位
   
对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 影响及作用 (自测情况)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测评情况(以下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
测评方式、范围及数量:
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对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及作用  
示范性  
年度测评意见:
 
            ( 章 )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当前不过,下期免费学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考试不通过,学费全额退

1000元/一门
2000元/两门
购买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网络课程涵盖(36学时):

一、《管理会计概论》

二、《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预算实务》
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与分析

四、《成本管理》
含成本控制方法、成本责任、标准成本系统、作业成本分配等

新增实操课程(30学时):

1、《预算实操》

2、《成本实操》

更新时间2023-02-20 21:15:17【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