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以及选定的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办理。请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按全省工作方案要求对选定的每个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经信委 蓝艾青,电话:83135836,传真:83133364;省科技厅 郭秀强,电话:83163874)
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2011年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粤发[2011]5号文的要求,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新兴产业增量扩张与传统产业存量提升“双手并举”为重要目标,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按照对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撬动作用突出、有利于下一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有具体工作抓手、可量化、可检查、可报告的要求,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选取1-2个转型升级突破点,坚持突出重点与专题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促进全省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选择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二)制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定目标,出措施,抓落实。
(三)省组织专题检查,检查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召开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全面总结推广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报告省委、省政府。
三、具体推进措施
(一)第一阶段(3月——4月):确定转型升级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
1、提出部门转型升级突破点。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国资委、环保厅、海洋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等19个省直有关部门从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提出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2、提出各市转型升级突破点。由各市从本地区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提出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3、制定突破点工作方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各市、各部门推荐的突破点初步筛选报省政府审定后,由各市、各部门按照省委要求,对审定后的每个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4——9月):组织实施阶段。
4、各市、各部门根据确定的突破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推进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各市、各部门按照“年中报进度”的要求,9月中旬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报告省委省政府。
(三)第三阶段(10月):检查指导推进阶段。
5、根据省各有关部门及各市报送的情况,国庆节后组织若干小组赴各地指导检查,推进此项工作,重点了解重点突破的路径、配套政策及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四)第四阶段(11月):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
6、年底前形成相关总结报告,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现场会,总结转型升级工作,突出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现场会由省政府领导主持,各市、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四、组织领导
省成立由佟星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的省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小组,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工作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
各市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并明确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
五、工作进展要求
第1、2项,3月初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出推荐转型升级突破点通知,各市、各部门3月中旬提出突破点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
第3项,由各市、各部门对经省审定的每个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于4月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备案。
第4项,由各市、各部门负责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推进的时间节点,明确工作具体负责人,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6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各市、各部门9月中旬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汇总,于9月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第5项,由省政府成立6个专题检查组,分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国土厅、农业厅领导担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派一名处级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省有关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检查工作通知。检查组分片负责开展检查工作,由各检查组组长单位提交检查工作书面报告,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10月底前完成。具体分工见附件。
第6项,11月,各市、省直相关部门对突破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前期检查情况,撰写全省转型升级突破点情况报告。年底前召开全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现场会,由省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协调,邀请省领导主持会议,请各市、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并协调新闻报道工作。省领导讲话材料、会务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分工负责。会议安排届时另行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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