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所需手续通知
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所需手续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规定,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手续作出以下规定: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调转登记表
4、齐齐哈尔市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工作证明)
5、2张1寸彩色照片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件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原件
4、办理跨省调出户籍不是齐齐哈尔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下列三项中任意一项:
(1)社保部门开具的在齐齐哈尔缴纳三险证明之一
(2)齐齐哈尔院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齐齐哈尔居住证明
代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的,除上述材料原件外,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证
遗失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补证申请书
3、2张1寸彩色照片
4、齐齐哈尔相关媒体发布的遗失公告材料
四、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会计从业资格证个人信息变更,需带变更项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
每周四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会计局(609室)
联系电话:0452-24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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