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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所需手续通知


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所需手续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规定,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手续作出以下规定: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调转登记表

  4、齐齐哈尔市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工作证明)

  5、2张1寸彩色照片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件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原件

  4、办理跨省调出户籍不是齐齐哈尔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下列三项中任意一项:

  (1)社保部门开具的在齐齐哈尔缴纳三险证明之一

  (2)齐齐哈尔院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齐齐哈尔居住证明

  代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的,除上述材料原件外,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证

  遗失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补证申请书

  3、2张1寸彩色照片

  4、齐齐哈尔相关媒体发布的遗失公告材料

  四、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会计从业资格证个人信息变更,需带变更项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

  每周四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会计局(609室)

  联系电话:0452-24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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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22:08:2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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