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关于印发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属于石家庄市的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直)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形式和范围
(一)考试形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试答题全部通过计算机实现。
(二)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三、考试科目、题型和时长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时长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总时长为180分钟;实行连续考试的方式,三科试卷同时发放,可任选科目开始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相对独立,剩余时间其它科目不能续用。
四、报名及确认时间、报名方法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确认时间: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安排两期,每季度一期。
第三季度: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24日,确认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30日。
第四季度: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16日,确认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22日。
(二)报名方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网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按照省直管县(市)体制试点改革要求新增定州市、辛集市两个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区,负责本行政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必须于7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场建设工作并完成验收,保证本辖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各考区应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本考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点地址和报名具体事宜。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按各考区公告要求,到所属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确保报名成功。
考生按照各考区公告的要求,考试前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第三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系统随机编排考场,根据各考区报名人数考完为止。
第四季度:考试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系统随机编排考场,根据各考区报名人数考完为止。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合理安排。
五、考试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34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辅导资料,由考生自愿购买。
六、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申领
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显示。省财政厅于当期考试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考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解责任,按照考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做好培训工作。各考区特别是新设考区要加强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使其熟悉软件功能,掌握操作规范,按规定完成各环节、各步骤的工作;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把握相关各项考试规定,保障考场良好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考试制度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重点要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运行,强化考试试题的保密管理,防止考题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服务意识。各考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包括增设服务用机、增加工作人员、扩建报名场地、简化工作流程、开通咨询电话、设置医疗服务站等,把考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考区要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宣传力度,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宣传,使考生在考前充分了解考试方式、考试步骤、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考生备考效率,提升备考效果,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省财政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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