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采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贵财会[2011]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管理效率,全面、动态反映会计人员的基本状况,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桂财会[2010]63号)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及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2011年1月6日前持有贵港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含已办理调入手续的外地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2011年5月31日前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的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三、网上信息采集步骤
持证人员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 )→会计许可→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申请表(阅读注意事项)→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等→提交申请→打印[广西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经单位审核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无需盖公章)]。
持证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时,经核对,发现系统已存在信息与个人现时情况不符合,一并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无须另行申请信息变更。经信息采集确认后,持证人员今后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则通过变更申请程序办理。
持证人员在《广西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签上本人姓名和填表日期后,携带个人原始资料到受理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原始资料包括:广西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单位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珠算等级证书、电算化证等表中所填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时间和地址
1、审核确认时间:6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2、审核确认按属地原则,市本级及“三区”持证人员到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科确认,桂平市、平南县会计人员分别到属地财政局会计股(所)确认。
3、委托办理:持证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委托书。
五、其他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继续教育登记、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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