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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斗门区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大纲教材


为确保我区新旧考试大纲平稳过渡,经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本次考试仍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为准,但自2015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考试大纲进行考试。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6: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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