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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级会计从业考试科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软件为用友和金蝶,考生可自选其一进行考试。

2.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市级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其在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绩取得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以上所指部分考试科目是指: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或者技能知识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0:2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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