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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事项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一、     上岗注册登记

(一)     办理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     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三)     持证人新工作单位不属原发证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还需同时办理调转手续。原发证管理机构为会计从业资格调出受理部门,新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为调入及注册受理部门。

二、     离岗备案登记

(一)     办理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自离开会计工作岗位满6个月之日起90日内,办理离岗备案登记。

(二)     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     离岗备案登记不用同时办理调转手续。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2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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