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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跟单员操作实务资料(九)
- ③进料加工项下出口成品,属于国家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纺织品,应申领并交验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优惠政策与管理规定
1.进出口税收
①专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复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数量准予暂时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②直接用于加工出口成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数量合理的进口染化料、触媒剂、洗涤剂、催化剂等化学物品,按实际加工出口产品的消耗比例免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③国外客商免费或有价提供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数量零星的辅料、包装物料,凭出口合同免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④进料加工项下以及由国外客商提供准予暂时免税进口的原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物料,需按货物到岸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海关缴纳海关监管手续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暂免缴纳)。
⑤进料加工项下加工成品出口,免予缴纳出口关税。
⑥进料加工项下由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进出口许可证
①进料加工项下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免领进口许可证。但对进料加工项下进口食糖、植物油、羊毛、橡胶、棉花五种商品,须提供经贸委或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其中进口棉花须缴纳全额税款的保证金。
②进料加工项下出口成品,属于国家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应申领并交验出口许可证。出口成品属于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经营单位应按国家下达的配额,在向海关办理合同备案前,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
【打印】 【收藏】 责任编辑:zgkspx2 发布时间: 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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