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201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4月11日起
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 财政局、市直各部门、省属驻张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16]9号),现就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三十条所列情形,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一次性填报三门考试科目。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上半年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8:30至29日18:00,(节假日除外),考试时间为6月至7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会计网(),进入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后,选择报名点,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报考人员将尺寸为114x156、大小不超过15K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报名表格照片处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打印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
3.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信息表1份到所选择报考所在县(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缴费后打印报名回执表,若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未取得报名回执表,均视为报考资格无效。
4.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后请考生自行登录甘肃会计网进行准考证打印(请注意报名网站通知)。
五、考试成绩
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各科目应一次性通过,每科的合格成绩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不累计。
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可在“甘肃会计网”查询考试成绩、打印考试合格单。
考试结果自公布6个月内,考试合格人员可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及填写完整的《甘肃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到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45元。
七、考试用书
本次考试采用根据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编写的考试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订购考试辅导教材。
八、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市政务大厅2楼财政局窗口(电话:0931-8360785)
山丹县:山丹县财政局(电话:0931-2731133)
民乐县:民乐县财政局(电话:0931-18993621973)
甘州区:甘州区财政局(电话:0931-8214816)
临泽县:临泽县财政局(电话:0931-5527179)
高台县:高台县财政局(电话:0931-6622214)
肃南县:肃南县财政局(电话:0931-6122981)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16]9号)
/articles/2016/03/21/article_176_19904_1.html
张掖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