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是否不准购物?
不少人旅游除了休闲娱乐,另一大爱好便是购物。新旅游法禁止“通过安排购物……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是否就意味着将来跟团必须取消所有购物安排?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旅游局已经就此提出指引意见,“口碑”购物点还是可以前往。
根据广州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提供的指引,同时符合4个条件的购物场所,可以在“自由活动时间”内安排。4个必要前提条件是:一、旅游线路产品卖家不存在“不合理低价”的情形;二、此购物场所当地人常进去购物,且是多个店铺并由多个经营主体经营或多个品牌;三、此购物场所所售商品价格要公开透明且不明显高于当地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四、旅行社、领队、导游和司机不得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突发费用该如何分担?
不仅游客有疑惑,旅行社也对条文有所疑惑。
新旅游法中,多处要求旅行社向游客“说明”、“告知”、“警示”,比如对旅游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等等,要“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广州市旅游局建议,旅行社应采用书面和口头一并进行的方式,并由游客签收确认。一位旅行社从业人员表示疑惑:“这样的话,每次出团,导游都得带一厚沓的各种文件给团友签署?‘告知’又如何证明?”
而对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发生的事件导致游客不得不改变行程,并且新增费用,那么旅行社和游客该如何分担突发费用,也成为各大旅行社的头痛问题。新旅游法却对此没有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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