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研究提高劳动报酬方案 部分或1年内公布
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超过半年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已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的配套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除发改委之外,还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等。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制定合理提高劳动报酬的配套方案,已经被作为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已纳入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范围。记者获悉,发改委已经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前期讨论,重点讨论的内容是在未来2到3年内,提高劳动报酬的具体规划。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收入倍增计划,此刻制定的调高劳动报酬细则,将是收入倍增计划重要的开端。
多部委参与讨论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发改委已经召集我们进行了讨论。”一位参与讨论的政府部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主要针对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未来可能出台的配套方案进行讨论。”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讨论还没有完成,因此,讨论的内容还处在保密过程中,不能对外透露。”
对于这些配套方案的具体出台和实施时间,该人士表示:“一些内容在一年内会向外界公布,还有一些内容,需要2到3年的时间制定实施。都是近期的规划,不会拖延太长时间。”
据了解,参与本次讨论的人士主要来自发改委、人社部、全总等。
记者向全总相关人士了解,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是参与其中,还无法透露太多内容。”
这是继今年二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之后,发改委与人社部、全总再次对收入分配改革内容进行的一次重要讨论。
此前,发改委前期已经为收入分配改革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讨论,一位就业与收入分配改革司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我们现在都非常忙,经常加班。”而未来密集出台的各项提高劳动报酬的政策都与发改委紧密相关。
而人社部的工资研究所也是参与制定政策的部门之一。
全总一位副主席向记者表示,2013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敦促外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现在的收入是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实现收入增加的,我们要做的是,改变这种做法,并提高劳动报酬。”
收入倍增计划的起点
《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都在制定相关的细则。
今年二月公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统计局今年首次公布的基尼系数显示,2012年基尼系数为0.474,表明当前国内居民贫富差距依然较大。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在0.3至0.4之间表示收入差距相对合理,0.4以上基尼系数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当基尼系数达到0.6时,则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近年来,许多学者的研究都表明,中国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差距和行业差距,无论是哪一种,基层员工的收入都是严重偏低的。
在这种环境下,收入倍增计划成为了弥补收入差距的强心剂。
收入倍增计划是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中提出的,“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收入倍增者便指的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翻一番。实现收入倍增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实现高质量的就业,三是抓好收入分配。
“按照目前的政策和计划,实现收入倍增完全有可能。”参与《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增收”先期预热
其实,在发改委出台提高劳动报酬实施方案之前,全总和人社部已经开始前期的准备工作。
“我们希望,对于延长工作时间部分的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全总人士透露。
据了解,在2013年中,全总将会同人社部联合对民营企业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专项督办,其中亦包括动用地方行政权力施压的方式。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就是提高薪酬。
“去年我们搞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0%的职工对自己当前的收入不满意,这个比例是很高的。这说明职工的收入水平与社会发展不对应。”全总人士表示。
去年全国25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两成。
此外,人社部高层也向记者表示,将提高最基层员工的收入作为首先考虑的问题。
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下称“《修正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修正案》的内容规定,从2013年下半年起,包括国企在内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企业将一律遵守规定,实现同工同酬,并将规定用工的比例。
“合同制员工与劳务派遣工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劳务派遣工的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制定的。”参与制定的人士表示:“同工同酬将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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