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城”克拉玛依率先筹划落实资源税
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4日电 记者从新疆克拉玛依地税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网上对外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克拉玛依市税务、财政研究部署率先在新疆实施方案。
据了解,昨日克拉玛依地税局局长办公会,并邀请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参加,专题学习新规定,研究落实措施。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研究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9项主要内容,并逐条进行了分析。并且与会者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对下一步如何将新规定落实到位进行了深入探讨。
克拉玛依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在新疆率先实行资源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网上对外公布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时间从6月1日开始,税务局工作人员称,资源税在资源性城市克拉玛依实施,肯定对克拉玛依整体的财政收入带来突破作用,财政改善的效果将非常明显。
克拉玛依地税部门表示,此前克拉玛依资源税占地方税收的7.36%,资源税的实施,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这对克拉玛依增加地方收入起到推动作用。
油田专家表示,克拉玛依是油气资源极其丰富的地区,产量较大,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破题,这对于合理保护、开发现有资源、节约资源能源具有重大的意义。
目前,克拉玛依税务部门已组织人力调研、测算研究部署率先在新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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