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7月1日起网上开店要实名制
早报讯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一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将于7月1日起施行。
网店实名制7月1日起施行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并宣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
其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办法》还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也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
这意味着今后在网上开店须遵守“实名制”原则。
大部分店家表示遵守实名制
早在今年年初,《办法》在征集意见时,不少网店卖家就担心网店实名制之后,网店税收政策会接踵而来。不过也有观点认为网店实名制可以有效制止网络交易中的不法行为。
昨日,网店实名制一锤定音,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截至昨晚10时,搜狐网的744人参与的问卷调查显示,认为网店实名制能规范网络交易的网友,与不看好网店实名制的网友平分秋色,分别占46%和43%。一半的受调查者认为网店实名制以后,会更加信任网络交易。接受调查的网店老板中,60%的网友表示愿意按照规定遵守实名制原则。不过,18%的网友表示嫌太麻烦。
据省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来看,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累计登记网上商品交易市场38家,较2008年底增加25家,注册会员数超过40万,实现交易额942.6亿元,同比增长73%。
在《办法》公布之前,浙江工商对网络交易的准入实行的是非强制性的,采用的是“鼓励自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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