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划分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活动中的职权,是保证依法管理预算的前提条件,也是将各级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决算的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的必要措施.
《预算法》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职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关于预算职权的有关问题:
(1)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划分预算职权的原则的为( )
A.统一领导 |
B.各级独立 |
C.分级管理 |
D.权责结合 |
(2)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为( ) |
A.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B.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C.改变或者撒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
D.撒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3)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为( ) |
A.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B.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
C.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 |
D.撒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4)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职权的为( ) |
A.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
B.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
C.具体编制地方预算的调整方案 |
D.提出中央预备费动用方案 |
(5)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各部门的预算职权的为( ) |
A.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
B.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
C.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
D.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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