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行业在新形势下要创新体制
2011年甫一开年,国家税务总局注税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就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党建、统战和发展忙碌着。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裕惠大厦11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小会议室里,许善达多次召集协会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这一在他看来已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
注税行业的党建工作何以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成为中税协的头等大事?如何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统战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如何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准确定位?如何以新的视角诠释税务机关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关系?回顾10多年来注税行业发展历程可知,在这些议题上,税务机关和注税行业亟须达成共识,这将决定注税行业能否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日前,许善达接受了本刊和中国税务报社记者的联合采访,就上述问题发表了看法。
必须重视党如何加强对“两新”组织的领导问题
记者: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简称“两新”组织),以及集中分布在“两新”组织中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近年来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中央主要领导先后在不同场合作出了一系列指示,中央为什么如此重视“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
许善达:近几年,“两新”组织与传统的工农商学兵并肩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一方面,“两新”组织的人员、机构和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两新”组织的成员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收入水平可以归属于中产阶层范围,数千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还将继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过去党的组织的领导体制和方式与“两新”组织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
多年来,随着“两新”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全国有一大批拥有几十个分支机构和数以千计的工作人员的中介事务所,这些事务所的党组织关系归属基层地方党委。而基层地方党委级别低、所配备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属地领导体制等特点,不仅不利于加强反而弱化了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甚至出现了“两新”组织中的共产党员找不到组织联系的现象。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党和国家事业的战略高度对“两新”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全新的判断,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体制机制,以加强对“两新”组织的领导。
党中央对“两新”组织作出的全新判断就是:“两新”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重要力量。
从2008年开始,党中央选择在律师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试点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两年多来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作为仅次于律师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第三大中介服务行业,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成为“十二五”整体税收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对党中央关于创新党对“两新”组织领导体制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
2010年1月,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中税协秘书处成立了党建工作部。9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受局长肖捷委托,代表总局党组视察中联税务师事务所并出席注税行业党建和发展座谈会,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做好行业党建和发展工作。
今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中税协的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加强注税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促进行业发展进行了研究部署。决定成立以钱冠林为组长,宋兰、冯惠敏、许善达为副组长的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切实承担起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行业发展的领导责任,与各项税收工作统筹安排,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这是总局党组贯彻中央精神,针对注税行业发展现状作出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战略决策。
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注税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钱冠林视察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调研北京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出席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座谈会,听取了税务局长、协会会长和事务所长代表的汇报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税协和广大税务师事务所要以行业党建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注税行业建设和发展。
3月31日,总局注税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了关于成立省级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全年行业党建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
经过一年来对党中央关于创新以两新组织领导体制指示精神的学习和对注税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注税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问题第一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提高到如此重要的位置,今年注定将成为注税行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记者:注税行业发展十多年来,党建工作的现状怎样?
许善达:我只能用“不容乐观”这四个字来形容。这里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截至2009年底,注册税务师行业共有党员7033人,占从业人员的9%;4030家税务师事务所中有党员的只占税务师事务所总数的49%,其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占27%,2名以下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占22%;在应建立党组织的税务师事务所中,只有249个事务所建立了党支部,占23%。
总的来看,注税行业存在着党员数量偏少、党组织覆盖率低、党建工作空白点多、开展活动不够经常、发挥作用不够明显等问题。
记者:这样的局面是怎么形成的?
许善达:回顾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我国注税行业开始是由税务机关举办或挂靠的事务所逐步发展而来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实行纳税申报,在税务部门的主导和支持下,由部分在职和退休的税务干部组建成立了税务代理机构,其运行模式基本上还是行政化的。
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对税务代理事务所实行了脱钩改制,注册税务师行业从此走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行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这个决策极其重要,非如此不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非如此不能使税务机关成为真正的政府部门。但是,与税务机关脱钩后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很快出现了另外一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党对这个行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日渐萎缩,党对注税行业的领导日渐削弱。个别事务所背离了正确的方向,行业发展势头减弱。
由于脱钩改制,税务部门在人员特别是党的组织上与注册税务师行业基本上割断了联系,除了一些原来是在税务局工作的党员仍然把党员关系保留在税务局以外,税务师事务所出现了一大批“口袋”党员――税务师事务所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只能把组织关系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只有少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建立了党组织,由党的基层地方组织领导。由于有的党的基层地方组织不够了解这个行业,党的领导力量呈现出弱化趋势。
我国首家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0家子公司、1200多名员工、年收入2亿多元的集团公司,但这么庞大的一个机构,至今尚未建立党组织。新疆鑫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赵成斌非常重视党的工作,但是当他拿着所内几十个党员关系找接收的党组织时,由于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几个单位都不接收,最后他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非常重视,责成区工委接收,这样事务所才成立了党组织。
历史告诉我们,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不能弱化,必须强化,这是历史赋予税务机关的领导责任。
注税行业需要创新党建领导体制
记者: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已经开始启动,但不少地方对如何执行和落实党建、统战工作还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党建、统战工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体制不了解,甚至有一种意见认为由税务机关承担党对注税行业的领导责任,是不是意味着从脱钩改制的市场经济方向倒退?您对此有何看法。
许善达: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如果不能正确地理解中央指示精神,工作就不可能落实到位。从近年来党中央对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事业和加强中介组织党建、统战工作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及作出的一系列指示中可以看出,加强对“两新”组织领导的主要途径是:一方面,由中组部通过业务主管部门依托行业协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另一方面,由中央统战部通过业务主管部门依托行业协会开展统战工作,来实现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引导。简而言之,“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依托行业协会管理”是党对“两新”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核心要素。
律师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是中组部在“两新”组织中抓的两个带有示范作用的典型。这两个行业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创新了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再实行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创建了“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依托行业协会管理”的党建工作新体制。
律师行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方式。即先在律师事务所、地市级律师协会层面建立党组织,再成立省级律师协会行业党委。省、地两级行业党委书记都是由同级司法部门主管领导担任。2009年底前,律师行业完成了党组织在全行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各地律协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也选派了指导员或联络员,选派的人员主要是当地司法行政人员中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全国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一直由司法部政治部主管,目前全国律师协会层面组建行业党委或党工委的工作正在研究之中。
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采取了自上而下的方式。2009年10月召开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成立大会;2009年12月底前在省、地两级注会协会层面组建了行业党委(党总支);2010年3月底前,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没有党员的事务所选派了指导员或联络员,全面落实了党在整个注会行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采用了任命制,由财政部党组审批,省级注协党委由同级财政部门党组审批或省委组织部审批,或者由省直党工委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则通过党员选举产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受财政部党组领导,对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
从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两个行业的先行试点情况来看,“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内涵就是不再实行传统的由基层地方党委实施党对“两新”组织的领导,而是在全国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注册税务师的主管部门当然是税务局)来承担领导责任;“依托行业协会管理”的内涵就是不再由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来实施管理职责,而是由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章来实施自律管理。这就是注册税务师行业要建立的“税务机关领导,依托行业协会管理”的党建新体制。地方党组织则承担着组织管理的职能。
税务机关领导,就是税务机关负责:领导行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行业党建、统战工作;指导行业制订发展规划和战略;为行业发展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实施行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会的自律管理。这些领导责任要列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中。
依托行业协会管理,就是由协会负责:落实党中央和总局党组关于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的指示;制订行业执业准则;对执业人员和执业机构资格、资质和市场准入的管理;监督行业执业质量;处理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等等。
基于这样的认识,那种认为新体制是倒退的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当然,如果把税务机关领导理解为加强和恢复税务机关的行政审批,那就是真正的倒退了。但是,如果出现这种倒退绝不是党中央和总局党组的指示精神,而恰恰是违反和背离了党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指示精神。现在也有一种倾向,个别税务工作人员,片面领会中央精神,借“加强”之名留恋甚至想扩大自己的行政“权力”。我们相信,只要准确理解和执行总局党组的决定,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
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
记者:您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开展好注税行业的党建和统战工作,实现行业更大更快发展,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认识注税行业的地位和作用,给行业一个准确的定位。那么,在当前全面推进注税行业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到底该如何来认识这个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许善达:我认为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来概括:注册税务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注册税务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税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这样的定位是有客观依据的。经过十几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注册税务师队伍初具规模,执业水平稳步提高,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成为服务国家税收全局的重要专业力量。下面一些数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从行业规模上看,2009年行业经营收入达66.5亿元,比2007年增加23.2亿元,两年时间增幅达50%以上。收入规模在中介服务类行业中仅次于律师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排在第三位。从执业队伍上看,2009年全国有税务师事务所4030户,注册税务师8万多人,行业从业人员7.7万多人。从协税护税作用上看,2009年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纳税人约212万户,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中,共调增应纳税额3700多亿元,保护了国家权益;调减应纳税额2500多亿元,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两项合计达6200多亿元。
毋庸讳言,注册税务师行业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说注册税务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税务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税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社会各界对这一定位早已形成共识。
记者:但是把注册税务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恐怕会有不同意见。
许善达:税务干部历来自认为,也被社会公认为是“税务工作者”。这是从来没有争议的。因为征税是一种行政行为,履行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当然是“税务工作者”。
但是,对于把注册税务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在行业内外和税务系统内部的确存在不同意见。有的税务干部认为,注册税务师为委托人提供涉税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不能和行政行为相提并论,甚至内心认为注册税务师怎么能和我们国家公务员一样被称为税务工作者呢?一些注册税务师在潜意识中也认为,市场行为就是谁付钱为谁服务,一切行为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准。接受纳税人委托就为纳税人说话,只考虑调减应纳税额;接受政府委托就为政府说话,只考虑调增应纳税额。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要理解“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首先要分析其与税务干部的本质异同。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干部至少在两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第一,税务干部和注册税务师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发轫之始,所有的相关文件都明确:注册税务师的职责是“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一贯的表述可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对注册税务师职责的定位和税务干部的职责是一致的,都是维护国家权益和维护纳税人权益,都肩负着保护国家权益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而不是只维护哪一方的利益。无论是税务干部还是注册税务师,在工作中都必须公正公平,既不能偏向国家而多计一分钱税款,也不能偏向纳税人而少计一分钱税款。
第二,税务干部和注册税务师在工作中执行的依据和标准是一样的,即必须以税法为准绳。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提供委托服务,都必须依法处理涉税事宜,对同样的经济行为适用同样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这是税务干部和注册税务师能够也应该在工作中取得共识的前提。
当然,税务干部与注册税务师也有区别。前者是行政执法人员,由政府提供经费,向纳税人提供免费服务;在执法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纳税人在很多事务上,比如主管税务机关的确定和税务稽查等是无权进行选择的。后者是市场服务体系组成部分,通过收费养活自身,为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纳税人在委托对象、服务内容等事务上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区别属于问题的次要方面,丝毫不对二者都是税务工作者的共同本质产生影响。
另外,把注册税务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还有一个非常有力的依据。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中明确指出: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我们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律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可以比照把注册税务师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这样做完全符合中央文件的要求和精神。
在我们谈到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的定位时,我们应该也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历史文化背景:“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和“中国特色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等)工作者”这两个定位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别。这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差别,虽然这两个定位之间确实存在某些共性的成分。其实质性差别在于:当一个律师在执业中发现委托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存在尖锐冲突的时候,律师应该或者说必须为保证委托人利益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吗?当一个会计师在审计中发现委托人利益(比如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公共利益(比如小股民)存在尖锐冲突的时候,会计师应该或者说必须为委托人大股东的利益而牺牲小股民的利益吗?当一个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中发现委托人(比如拟卖出资产人或拟买入资产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比如拟买入资产人或卖出资产人)存在尖锐冲突的时候,资产评估师应该或者说必须为委托人的利益而牺牲资产买入人或资产卖出人的利益吗?至于税务师,我们就更熟悉了。当纳税人是委托人时,税务师应该或者说必须忽视其应调增纳税额吗?反过来也一样,当委托人是税务机关时,税务师应该或者说忽视其应调减纳税额吗?显而易见,正确的答案是否定的。从这个分析中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税务师和税务干部的行为依据都是税法,行为目标都是同时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的定位,和“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一样,不是可以这样定也可以不这样定,而是必须这样定。如果不这样定位,我们就会背离国家税务总局历来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定位,从而犯下历史性的错误。
多年的实践表明,税务干部和注册税务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已经成为我国两支执行税收法律,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队伍。当年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一段幽默而含义深刻的话,说共产党有两支队伍,一支是朱总司令领导的武化军队,一支是鲁总司令领导的文化军队。当我思考“注册税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务工作者”的定位时,我就想,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下也有两支税务工作者队伍,一支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税务工作者队伍,一支是注册税务师的税务工作者队伍。我们可以期望,这两支队伍用不同的形式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最终形成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和谐的制约机制。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必然得到更好的保护。纳税人遵从度逐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和廉政水平逐步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水平逐步提高。我相信,注册税务师行业越发展,注册税务师队伍的执业水平越高,纳税人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必然减少,税务干部队伍必然更加清正廉洁和规范高效。
行业发展离不开主管部门党组领导
记者:创建“税务机关领导、依托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新体制,对税务机关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那就是税务机关必须要承担起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全面发展的领导责任。这与过去税务机关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关系相比是一个很大的变化。那么,税务机关该如何转变观念,切实承担和履行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领导职责呢?
许善达:在今年1月21日的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肖捷的讲话已经指明了方向: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行业发展的领导责任,与各项税收工作统筹安排,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在这次党组会上,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注税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也将联合成立注税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党中央和肖捷局长的指示精神,我理解,各级税务机关党组首先要把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列为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应该说,对不少税务机关的领导来说,需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党中央及领导同志关于创新党对“两新”组织领导体制一系列指示精神,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领导责任。总局党组已经把党中央关于“两新”组织领导的指示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建议各地税务机关领导也能在最近一段时间开展一次高质量的学习活动,为承担起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领导责任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其次,把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领导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统筹安排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好的事。很多税务机关领导已经多年没有系统地听过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的工作汇报了,多年没有接触过注册税务师了,更没有到过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工作。可以说,一些税务机关领导同志对如何领导税务干部已经是轻车熟路,老马识途,但对领导在市场机制下执业的注册税务师还缺乏经验。承担对注税行业的领导责任意味着需要做什么工作,这些领导工作和其他税收工作如何统筹安排,对不少同志来说是一个新挑战。比如,如何与相应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研究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需要联系当地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实际进行不懈的探索。
我作为税务系统的一名老兵,熟知税务系统多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也和几十万税务人共同为税收事业付出过心血。我完全相信,在党中央一系列文件的指引下,在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领导下,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党建、统战和发展工作一定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新局面,税收工作在两支队伍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为国家和全体纳税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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