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八大谎言 造假层出不穷
网络中曾经流传过一组与公司上市有关的图片,在这组图片中,一个原本胡子拉碴的大叔,在经过一番包装之后,变成了让人心动的美女,而图片说明则一一指出,大叔就像是企业的原貌,而变化至何种程度好比是风投进入,变化至何种程度好比是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就像大叔变美女需要几步走一样,上市公司们的谎言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证监会今年查证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造假、虚增利润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大部分被查出存在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造假举措可以顺藤摸瓜至公司上市之初或者更早。
这种造假行为对资本市场诚信基础的破坏之大,业界有目共睹。作为投资者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基本依据,公开信息的完善与真实是诚信的基石。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均是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上市公司诚实守信、真实披露、忠实对投资者负责,中介机构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才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才有实现的基础。
依靠谎言,固然可以换来一时的风光和让投资者心动后的追捧,但是,谎话说多了,总是会穿帮的,就像靠着包装变成美女的大叔,一旦以素颜示人,只能得到登高必跌重的结局。在一场场的谎言秀中,中介机构也在责难逃,严已律人,不要成为“害群之马”,是中介机构时刻需要牢记的金玉之言。
上市前后持续造假
万福生科成“职业”造假公司
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巡检中发现了万福生科不寻常的线索。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该案成为首例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后续分别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查证,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上述财务数据中,其披露的2011年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虚增销售收入28000万元和165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6635万元和3435万元。
在万福生科的造假案中,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也被追责。证监会认为,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义务;未依法对万福生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因此,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同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在万福生科发行上市审计和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程序缺失,在审计证据的获取以及审计意见的形成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在为万福生科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时,未依法履行检查和验证义务,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证监会通报的信息中称,万福生科案突出反映了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诚信意识淡薄、职业操守存在严重缺陷。“各中介机构要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于保荐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主动清理门户,扫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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